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筹备金效能,规范建会筹备金清理工作,现对滞留在我会的企业工会经费(建会筹备金)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发布当日起计算,共计30天。请相关单位在公示期内联系办理相关业务事宜。若未在此期限内办理,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规定,对两类情况的工会经费(建会筹备金)按要求结转本级收入:一是已办理税务注销登记;二是虽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但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上级工会无法联系。
相关业务办理流程:
(一)申请建立工会组织:申请建立工会委员会,或按规定加入联合工会。申请所需材料如下:1.成立工会的请示原件;2.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表原件;3.营业执照复印件;4.联系电话:0471-5332007。
(二)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:向主管工会(按照工会组织管辖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,到所属地市县两级总工会)提交相关材料,完成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及证书办理。申请所需材料如下:1.基层工会成立批复原件;2.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批复原件;3.《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》一式三份(包括上级工会审查意见和盖章),由基层工会、上级工会、发证机关各留存一份;4.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5.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6.联系电话:0471-5332007。
(三)开立独立的工会银行账户:银行由各工会自主选择,所需材料与选定银行联系。
(四)申请经费返还所需材料如下:1.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2.工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;3.成立工会或加入联合工会的批复复印件;4.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;5.联系电话:0471-5981589。
呼和浩特市总工会
2025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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